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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蒲光:治善之道在于善治

2022-03-09 14:59来源:慈善公益报

治善之道在于善治

—— 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济慈)自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崭新阶段。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行业的发展,也同样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在立法时尚未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致使公益慈善业界和学界关于修订慈善法的呼声越来越高。2021年全国两会后,慈善法修订工作被提上日程。在本次大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将慈善法修订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的重点工作。

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面临着哪些问题?慈善法修订工作目前有哪些进展?修法中有哪些问题值得引起特别关注?全国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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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出席全国两会

慈善公益报: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国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宫蒲光: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在慈善领域的直接体现,是我国慈善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慈善事业进入蓬勃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慈善法的颁布施行,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后,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近20项配套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出台400余份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慈善事业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当前,我国慈善组织快速成长,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初具规模,慈善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全民慈善蔚然成风,慈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慈善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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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慈善法修法工作阶段性推进会



慈善公益报: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您认为,慈善领域存在的哪些问题需要通过慈善法修订加以解决?

宫蒲光:伴随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推进慈善法修订工作,已经成为依法行善、依法促善、依法治善、全面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是互联网慈善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为慈善带来了新思维、新模式,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解决慈善信息获取、财产监管、效果跟踪等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然而,互联网慈善行为的法律界定不明晰,对慈善组织、募捐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对互联网慈善的监管政策还不够完善,促进网信技术与慈善创新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有空白,为捐赠者在网上提供税收减免、电子发票等服务尚未普及等等。

二是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不健全。目前,没有慈善应急机制的相关规定,慈善组织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虽然提到“社会力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未将社会组织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没有明确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机制,对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救援、救助的规定也不明确,并缺乏相应的保障激励措施,蕴藏在社会中的慈善力量没有得到优化组合,应有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慈善领域存在一些法治化盲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慈善法立法时,许多慈善行为或社会现象还表现得不充分。比如,社区慈善、宗教慈善、涉外慈善和前面已经讲到的应急慈善问题,都未纳入慈善法规制,特别是网络个人求助问题,现行法律制定之时,个人求助尚未在网上广泛开展,因此将其视为有限范围内的私益慈善,未对其进行规范。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个人网上求助和网上捐赠者从人数到捐款额都超出预计并迅猛发展。同时,因个人求助行为引发的网络慈善诈骗、互联网慈善污名化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慈善行业的公信力。

四是慈善统计制度和慈善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慈善行业统一的、权威的数据统计制度尚未建立。每年民政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慈善联合会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四家都在公布相关数据,但信息披露样式、数据来源、统计范围、统计口径不一致,数值差距较大。此外,在慈善事业信息公开方面,除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足、透明度不高外,还缺乏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没有覆盖整个慈善事业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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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蒲光在慈善法治圆桌汇上发言


慈善公益报:自慈善法修订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宫蒲光: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慈善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慈善法实施后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式提出了修法建议。2020年10月,第二十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报告。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修法工作,为此做出了重要指示和批示。为了抓好落实,2021年3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就慈善法修订工作召开专家座谈会,并宣布启动修法工作。之后,正式委托民政部等五家单位起草建议稿,期间多次赴地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基层意见,还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9月份召开了阶段性推进会。10月份成立了修法专班,加快了工作进程。前不久,又召开两次专题研讨会。慈善法修订已经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立法修法工作重点任务,并纳入全国人大完善社会保障领域法律体系建设的11部法律之中。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慈善法修订列为重点工作,成立了慈善法修订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今年初,在汇总民政部等五家建议稿和社会各有关方面主动提供修法建议的基础上,整理形成了《慈善法修订意见建议汇总》《修改对照表(初稿)》和《关于慈善法修订重要问题的研究意见》,并于1月下旬印送修法工作专班成员、专家学者征求意见。目前,修法的各项工作均按计划稳步向前推进。

慈善公益报:在您看来,慈善法修订过程中有哪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宫蒲光:当前,慈善法修订过程中还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相互探讨,争取形成更广泛的共识。 要进一步明确修法的指导思想。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的明确要求,将慈善事业纳入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除在立法宗旨有关条款吸收表述外,还要贯穿于法律修订工作的始终。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修法工作中,要特别把握修什么、修多少的问题。通俗地讲,就是大修还是中修或者小修,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要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实践中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各方面形成广泛共识的问题,要作为修法重点。比如,关于慈善的规制范围是否需要拓展;如何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及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的规定;还有社区慈善、宗教慈善、涉外慈善等现行法律未涉及,但在社会生活中比较活跃的慈善活动是否应当纳入法律规制等等,这些问题都要认真研究,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纳入修法范畴。

第三,要进一步健全发展慈善事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慈善治理是治国理政中相对比较新的领域,要实现慈善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改革探索,不断推进慈善治理体系、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比如,如何构建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如何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对慈善事业的监管职责,优化政府监管理念、方式和程序,促进慈善组织加快发展等等。

第四,关于网络慈善的管理问题。近年来,网络慈善发展很快,改变了慈善活动场景、扩大了范围、提高了效率,但也形成了新的复杂关系,亟待依法规范。比如,对个人网络求助等网络筹款如何纳入法律规范;网络平台如何依法管理等等。

第五,健全慈善应急机制。慈善力量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河南特大洪涝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慈善在国家应急机制的地位缺失和慈善行业自身也缺乏统一协调高效的应急机制的问题。目前慈善法总体上以规范常态化慈善活动为主,对应急慈善的规制研究不够。应当在修法中明确,慈善力量在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加强慈善行业应急协作机制建设及促进行业组织发挥枢纽作用,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应急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进一步优化慈善行业管理。要完善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的组织化、专业化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是慈善法规制的关键所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完善登记与认定制度,切实提高慈善组织“含金量”,促进募捐资格、税收优惠资格相挂钩。要进一步完善慈善募捐、慈善服务等重要慈善行为的治理规则,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权利。要深入研究如何完善募捐行为界定,优化募捐资格取得和丧失、活动备案、信息公开等规则,明确公开募捐和接收捐赠相关规则。要进一步充实慈善服务的内涵,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等等。

慈善公益报:修订慈善法不仅意义重大,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且深的立法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您认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宫蒲光: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出高质量的法,尤其需要重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修订慈善法与现行法律有关规定之间的衔接,确保法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修改法律与初创法律同样属于立法活动,但与初创法律总体上“白纸绘蓝图”相比,修改法律是“精雕细刻”,有的时候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二是要完善法律责任章节,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法律责任章节是法律的“牙齿”,法律责任规定是确保法律落实的关键所在,也是保证法律有效性的“试金石”。对部分处罚跨度大、执法裁量空间较大的规则进行必要调整。三是要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慈善法修订不仅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还要与相关法律紧密衔接。

修订慈善法是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它必将为新时代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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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权安超 审核: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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