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慈善杯”诗歌创作大赛邀您参加
为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共同富裕”步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慈善文化,歌颂善行天下、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西安市慈善会现举办“西安慈善杯”慈善诗歌大赛有奖征稿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本次大赛将汇集出版《“西安慈善”诗歌创作大赛作品集》,优秀作品奖将在《秦风》《善天下》《西安慈善》等报刊进行发表。组委会主任:西安市慈善会会长 朱智生(原西安市副市长)为了弘扬“西安慈善、大爱无疆”,推进西安慈善公益事业发展,通过播撒“善”的种子,让我们用行动诠释慈善的精神,使“全民慈善、人人参与”深入人心,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我们以征文作为推动慈善公益文化的有效载体,用文学的力量引导,用心感悟慈善精神,带动更多人力所能及参与慈善。鼓励创作以西安慈善、西安慈善志愿者为视角的作品。本次大赛征集题材为诗歌(新诗、旧体诗),参赛者可以任选一个组别参赛。2.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杜绝化名多投,杜绝抄袭。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未在正式出版物以及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已发表过的不参与评奖)。3.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文责自负。作者自留备份稿,大赛不退稿。4.参赛作品将通过“西安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邀请国内知名诗人、作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新诗、旧体诗分别进行初评、复评、终评。2.以上获奖和入围者将统一发放证书和奖品,作品将与初、终评委会成员及特邀诗人的作品一起,结集在《秦风》刊发或编辑出版征文作品集,入选者赠送样书(统一快递)。3.获奖者自愿加入西安市慈善会成为志愿者;推荐加入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西安市雁塔区诗词学会。注:所有提名以上获得者,将视情况受邀出席颁奖及相关活动。1、征稿(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2、初审(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31日)3、复审(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0日)4、确定获奖者(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5日)5、公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评选委员会在“西安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获奖者,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过核实确实有问题的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1.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慈善”诗歌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2.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版稿件,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切勿重复多投,投稿邮箱:2635600787@qq.com务请注明“西安慈善+作品名+作者”。作者请署真实姓名,在作品后注明作者简介、身份证号、通联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与电子信箱。